Page 276 - 全国中小企业法律政策宣传月暨浙江省“一起益企·小微你好”、宁波市“甬心助企·一起益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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障相关条款,创新推出“预约式”行政指导服务。针对初创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
                   拟上市企业等重点群体,推行“企业点单、政府接单、司法组团上门”的服务机
                   制,变“被动迎检”为“主动服务”,以法治温度护航企业成长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可复制推广的经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,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。充分发挥行政立法的引领和
                   保障作用,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刚性制度,从根源上破解涉企检
                   查乱象。作为全国首部设区市涉企检查规章,这一立法实践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,
                   为其他城市规范行政执法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立法样本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,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。从计划编制、过程规范、结果运
                   用到权益保障,构建全流程闭环式治理体系。既通过“清单管理”“综合查一次”
                   为企业“减负松绑”,又通过精准监管提升执法效能,实现“无事不扰”与“无
                   处不在”的有机统一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,提升法治治理现代化水平。以立法推动数字化改革与行
                   政执法深度融合,通过智能统筹、赋码检查、大数据分析,实现涉企检查的精准
                   化、透明化、可追溯化,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是坚持政企协同,打造有温度的法治环境。始终把企业需求作为立法的出
                   发点和落脚点,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企业、行业协会意见,充分吸纳合理建议。
                   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,强化行政指导和权益保障,推动执法机关从“管理者”
                   向“服务者”持续转变,彰显法治的力度与温度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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