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1 - 全国中小企业法律政策宣传月暨浙江省“一起益企·小微你好”、宁波市“甬心助企·一起益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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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堵塞本地趋利执法的源头漏洞,江北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公安、法院等单位出台
《宁波市江北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机制(试行)》,载明涉案财物处置方
式、期限,明确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,应当及时解除“查扣冻”
措施,推动治理成果制度化,从源头杜绝违法“查扣冻”行为。
(三)构建“检察建议+法治宣讲”双轮长效服务模式。江北区检察院坚持
“办一案、护一企、治一域”理念,向某星公司制发《检察建议书》,指出多层
级关系、产品把控不严、法律意识薄弱三大问题,建议简化销售层级、完善内部
监管、建立普法教育体系。后公司成立整改小组,两个月内完成整改,运营重回
正轨。同时,组建“北斗星”法治宣讲团,每季度深入辖区企业开展“订单式”
法治宣讲,累计开展 8 场,培训管理人员 200 余人次。
四、可复制推广的经验
(一)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功能,不断拓宽涉企违法执法司法监
督线索来源渠道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是企业抵御执法司法不公的“维权利器”,
要充分发挥各辖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线索归集、精准甄别、分流处置功能,
打破部门壁垒,及时处理、监督、整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,堵塞监管漏洞。
(二)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,填补监督空白。针对行政与刑事程序中财
物强制措施监督缺位等问题,可联合多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,明确审查标准、通
报时限、会商程序及动态跟踪要求,将“个案协调”转化为“制度规范”,杜绝
趋利执法司法隐患。
(三)以法治输出精准对接企业需求,稳住社会发展“基本盘”。通过法治
宣讲等面对面交流模式,打通执法司法机关与企业“双向奔赴”的桥梁,解决企
业的真实痛点和法律风险,也倒逼执法司法机关更新理念、完善政策,提升服务
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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