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2 - 全国中小企业法律政策宣传月暨浙江省“一起益企·小微你好”、宁波市“甬心助企·一起益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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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搭建沟通桥梁,提出可行性调解方案。这种做法践行了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
环境”理念,为法院系统服务中小企业、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提供了可复制范本。
二是深化府院联动,构建常态化争议化解机制。本案中,法院、政府、生态
环境部门之间形成了高效的沟通协调平台,避免了一罚了之的简单处理。建议各
地推广法院与行政部门联合调解模式,尤其是在涉企环保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等领
域,建立轻违案件快速调解通道,降低企业维权成本。
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,完善“首违不罚”“轻违轻罚”清单制度。案件处
置实践表明,对于无主观故意、首次违法、及时整改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,
可在法定范围内合理设置容错空间。建议各地行政执法部门细化自由裁量基准,
明确“首违从轻”“整改减罚”的适用条件与裁量区间,既守住生态底线,又留
住发展火种。
四是注重实质化解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。本案通过调解将处罚金
额调整至企业可承受范围,既维护了环境执法权威性,又保住了几十个就业岗位
和一家有潜力的企业。这一做法启示我们,在处理涉企案件时,应当坚持以企业
实际感受为导向,避免程序空转,努力实现“办结一个案件、救活一个企业、优
化一片环境”的多方共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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