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6 - 全国中小企业法律政策宣传月暨浙江省“一起益企·小微你好”、宁波市“甬心助企·一起益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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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海关:保税区海关签发浙江省首票东盟产地证流动证明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基本情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宁波某钢材有限公司是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(省属国企、世界 500
                   强物产中大核心成员)旗下,以宁波为总部、提供一站式钢材采购与供应链解决
                   方案的公司。该公司于 3 月 6 日向保税区海关提出申请,有一批焦煤已到越南港
                   口,货值 4400 多万元,关税较高,咨询关于东盟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问题症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当时,企业货物已到港,每日滞港费用较多,企业了解到凭借中国—东盟自
                   贸区产地证流动证明,可以享受优惠税率,但企业对该项政策不了解,提供的资
                   料不符规定,又急于取得证明,完成通关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解决路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是强化对企政策辅导。主动对接企业相关负责人,结合其业务场景,就中
                   国—东盟自贸区流动证明的申请条件、材料规范、审核要点等开展一对一精准指
                   导,逐项梳理核对申报材料,提前排查潜在问题,确保企业准确理解政策要求,
                   规范准备全套申请资料,避免因材料疏漏影响业务办理效率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是强化与职能部门协同推进。与海关业务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,
                   及时反馈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,开展政策研究和业务研判,积极协
                   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,推动相关事项高效对接、快速推进,为企业业务
                   办理打通关键环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是开设加急审核放行“绿色通道”。安排专业人员针对企业业务办理的紧
                   急需求,统筹安排业务骨干当天晚上和周末加班,加急完成材料审核,为该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签发了浙江省首票东盟产地证流动证明,并于周末当日顺利通关放行,企业凭此
                   证明可在最终进口国享受相应自贸协定关税优惠,节省关税近 138 万元,最大限
                   度为企业降低成本,实现政策红利在第一时间转化为企业发展效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可复制推广经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是加强海关政策宣传力度。对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,第一时间做到宣传到
                   位,尤其是对于政策中的企业享惠资格、申报要点等重点事项,开展一对一辅导,
                   让企业应享尽享国家的政策红利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是密切关企联系。畅通各类沟通渠道,企业在新业务开展前期,海关主动
                   深入企业了解情况,努力将工作做在事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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